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办事指引-下载亚博

当前位置:下载亚博-yb体育app官方下载 > 教育服务 > 便民指引

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办事指引

发布时间:2021-10-15 00:0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事项名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

设定依据:《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桂财教〔2008〕202号);《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教资助〔2015〕19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额度提高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22号)。

办理条件(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同时具有南宁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基本费用。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贷款金额: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贷款贴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含),最长不超过22年。

办理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

2、学生和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等(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办理地点和机构:向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

办理时间:每年7月1日—9月30日

办理时限:每年9月30日前

联系电话:2618970

收费事项:

办理流程:

1.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高中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且有贷款需求的借款学生,由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录入预申请系统;其他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借款学生,提供相关困难材料或个人诚信承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后录入预申请系统。

⒉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3.借款学生持已签字申请表与共同人(首贷),前往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打印受理证明。

4.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供的受理证明录入电子回执。

5.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贷款合同信息按要求提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6.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对贷款合同审批后,通过支付宝统一发放贷款。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 email:2804643@163.com 电话:0771-2804643 邮编:530021

网站标识:4501000022

"));
网站地图